1.信息化建設脫離企業的實際
一些生產或物流企業在談到信息化需求時,只是說看到別人用手持式終端掃描商品速度極快,于是自己也想引進類似的信息系統;還有的企業則把物流作業流程不加分類和整理,畫上幾張草圖就直接外包給軟件開發商負責系統規劃和開發;更有一些企業在軟件開發商的游說下,一經鼓動,便倉促決策和立項。
像這樣對物流信息化的認識、對本企業信息化需求不明不白的個案比比皆是、不一而足,這樣的開發立項工作經常會為最終信息化建設的失敗埋下伏筆。
從失敗的個案來看,大多數企業往往采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法來處理企業的信息化需求,即片面地解決某一物流作業環節或局部的問題而不是從整個物流系統的角度來考慮解決問題的辦法,結果開發出來的軟件模塊之間互不兼容,無法實現系統的統一和銜接。盡管從每個局部上看已經有了軟件系統支持作業,在局部上也會促進物流作業自動化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各環節相互獨立,結果造成整個企業的物流網絡平臺和各節點間無法實現信息暢通,信息化并沒有促進全局自動化程度的提高,使得經營效益也大打折扣。
避免在決策準備階段盲目立項的有效方法是聘請物流信息化專家對本企業的信息化工作進行專門指導,要嚴格按照企業自身的需要合理地選擇系統平臺和應用邏輯的功能覆蓋,同時要看到信息化建設的系統性、全局性和整體性。
2.開發商的選擇方式不盡科學
許多企業在選擇軟件開發商時,往往傾向于選擇自己比較熟悉,或由熟人推薦的開發商。企業總是認為自己熟悉的或者熟人推薦的會在信譽上可靠一些,從這個角度而言,企業的做法似乎是沒有錯誤的,但如果開發商只是開發過一些小規模的應用程序,根本沒有從事主干物流信息系統開發的能力,那么這種選擇所造成的最終結果也許不會令企業感到滿意。
因此,企業在將物流信息化建設外包給軟件開發商時,不能以是否熟悉開發商作為選擇的主要基準,而要對開發商進行細致地觀察、分析和比較,要依據多項標準進行綜合評價,如綜合考察開發商在物流業內的知名度、開發商的技術研發能力等等,并最終以合同的形式確定與合適的軟件開發商之間的合作關系。
選擇軟件開發商的五大要點
技術能力
•開發商的技術特長是什么?
•對哪一類企業的信息化比較熟悉?
•開發過什么類似的項目?
產品質量、信用
•已開發的項目的使用效果如何?
•售后服務如何?
•是否遵守商業承諾?
•是否提供企業客戶培訓?
開發團隊構成
•開發團隊人員、資格、能力的情況
•團隊核心人物的經驗
•是否有項目管理?
對于企業需求的理解
•是否懂得本企業的業務?
•能否提出好的解決方案?
•能否以用戶理解的語言來說明?
體制、溝通方面
•定期與企業有關人員會晤溝通
•文檔資料的準備
•進展情況的報告
3.信息化建設沒有完善的規劃
好的系統軟件一般都有很好的延續性和擴展性。這就需要企業在進行物流軟件系統開發之前就應該對整個系統軟件有一個宏觀和長期的規劃,也就是說要考慮得盡量全面具體,并要充分照顧到企業將來的應用需求以方便軟件系統的升級,這也是企業信息化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那種把買物流軟件系統當作冰箱彩電一樣舊了就扔、扔了再買的想法是不正確的。因為物流軟件系統的規劃開發是一項極為復雜的系統工程,對于可以升級或者改造的系統簡單地棄之不用,不僅會浪費企業的投資,還會付出時間與人力等資源的巨大浪費。
因此,企業在進行物流信息化建設時應當首先做好總體規劃——把那些需要緊急開發或者是購買的軟件模塊提前執行簽約開發或者購買,對于可以遲一步考慮的需求放在以后再進行處理。
企業對物流軟件系統的階段性需求與長遠發展之間永遠存在著矛盾,對于那些大多數功能模塊無法使用的系統,或者用了也不能提高企業作業效率的系統來說進行適時淘汰也許是正確的決策。
4.不懂信息化的人員領導項目
從崗位的角度上看,由于物流信息化工作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因而需要組織企業進行物流信息化建設的領導要具有較高的素質,具體包括良好的計算機相關專業的教育與實踐背景,較好的管理與組織能力,同時他還要十分熟悉所在物流企業的業務流程、經營模式和發展戰略,并且能夠對企業的經營發展需要什么樣的信息系統有正確、全面的認識。
當然,在目前物流人才缺乏的環境下,信息技術與物流管理兩方面都兼備的復合型人才更為奇缺。這種用人要求似乎顯得有些苛刻,但是從事信息化工作的主管人員具備專業的信息技術和一定的程序設計能力是企業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哪怕一時找不到一個既懂信息技術又懂管理的人員來擔此重任,但至少也應當找一個從事過幾年軟件設計編程的非計算機專業人員來任職,否則把企業的物流信息化工作交給一個既不懂信息系統又不懂管理的主管人員負責實施的話,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企業信息化最重要的是將業務流程與信息系統進行緊密結合,從企業戰略、管理機制、業務流程、績效考核以及員工素質和企業文化等方面進行切實地轉變和整合。企業信息化領導人可以是CIO或負責信息技術部門的副總、信息技術部部長。其主要任務是:參與高層決策,從信息資源和信息技術的角度提出未來發展方向的建議,保證企業決策符合信息競爭的要求;領導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管理企業信息技術部門和信息服務部門,制定信息系統建設發展規劃;統一管理企業的信息資源;負責協調信息系統部門與企業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通和任務協作。企業信息技術部門一定要是直接匯報給企業總裁,而不能從屬與任何一個業務部門。信息技術部門負責各業務部門系統的骨干人員一定要既是業務流程的專家又是信息技術的專家。
5.不愿意接受合理的服務支出
許多企業經常把“軟件就是服務”片面理解為:我一旦買了你的軟件系統,你就應該為我提供免費的技術服務,任何服務性收費都是不合理的。事實上,這是一個認識上的誤區。
軟件系統都有其一定的生命周期,在使用期限內,對于已經開發好并投入到實際生產運營的物流系統軟件來說,服務工作尤為重要,因為物流企業的每一個管理崗位和實際的現場作業崗位都要和這套系統進行人機交換,一旦系統由于種種原因出錯或者癱瘓都需要相關技術人員及時進行維護處理。因此,當企業的軟件系統出現問題時,企業自身的系統維護人員無法解決問題時,最后的辦法是讓最初的軟件開發商來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服務。另外,當企業的物流軟件系統開始運行以后,隨著企業的發展和信息技術與平臺軟硬件設備本身的發展變化,現有的軟件系統可能需要改造、升級時,從保護投資和節省投資等方面去看,由最初的軟件開發商來提供這種服務自然也是首選。
在軟件系統應用方面,軟件開發商一般是在軟件系統投入使用一年以后,對用戶提供的常規技術服務才會收取一定的費用。對于正常維護的服務費用,一般會以年度為時間單位進行處理,費用的比例也會視軟件開發規模、開發商的技術實力和開發商品牌等無形資產的不同而有所區別。當然也有用戶希望按照實際處理服務需求的工作時間來與軟件開發商協定服務費用;但通常對于物流軟件的升級、功能性變更或者是新增軟件產品或者模塊等需求的處理不屬于此范疇,一般要另行簽約執行。
6.軟件交付使用就已萬事大吉
一些企業在外包開發的物流軟件系統交付使用后往往會犯這種錯誤,這種認識的誤區與購買設備的心理頗為相似:在訂購一些具有固定技術參數、功能指標的設備時,一般會仔細挑選并且綜合評價,直到找出性能價格比較高的設備才會最終決定購買。但是物流軟件系統的購買卻并非如此,與購買設備相反,企業外包開發的軟件系統在交付使用時,僅僅意味著企業與軟件開發商重要合作的開始。在使用過程當中不斷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對軟件進行不斷的升級,不斷的磨合,才有可能真正的發揮軟件應用的作用。這個才是信息化的目的所在,也是信息化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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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跳出物流企業ERP信息化的幾個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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