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項目實施工作完成之后,往往在項目經理和顧問撤場后,系統的應用程度往往就會出現下降,甚至是系統最終走到了停擺的命運。特別是在當前許多企業的IT部門職責不明確,業務部門工作壓力普遍較大的情況下,對于系統上線應用也是“運動式”的,公司領導關注了就用,一旦大家不再關注的時候,系統也就燒開了的水慢慢冷卻下來了。
這應該是企業方的責任呢?還是軟件交付方的責任?很大程度上應該是軟件交付方的責任。軟件交付方的職責中,有一條很重要,那就是“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把客戶的系統交付上線不是最張目的,教會客戶如何運營和應用系統才是最終目的。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項目經理或者顧問在項目現場應該做什么呢?確切點說,往往是因為我們的項目經理或顧問做的太多了,項目經理應該在項目現場學會“多說少做”。
在項目實施階段就讓客戶多動手、多思考,而項目經理少動手。但少動手并不意味著鼓勵偷懶,而是告訴客戶方法,指導他們如何應用,讓客戶知道為什么要這么做,然后具體的流程梳理與操作讓他們來完成。因為作為項目經理,要調配好手中的資源,公司內部有你的資源,客戶方的關鍵用戶也都是你的資源,這些資源都要有效的利用起來。例如大部分工作都讓他們來完成,包括流程梳理、方案編寫與匯報、數據準備、權限分配、業務參數設置,工作流配置等,但每一項工作項目經理都跟他們一起完成,指導他們怎么應用,為什么要這么設置,具體錄入系統由他們完成。另在實施中也明確了各部門的系統應用崗位職責,同時在部門內部還指定專人(稱為部門信息管理專員),部門信息管理專員作為本部門系統應用的第一責任人,要熟練掌握系統應用,作為本部門系統應用專家,完成部門內部的培訓,知識傳遞等工作,所有這些職責都具體到部門和具體的個人,并通過公司的正式發文,讓每一件事情能責任到人。責權清晰了,再加上項目經理的監控,執行的力度就會進一步加強,系統的有效應用就會有保障。
通過這樣一個過程,將ERP項目經理的職責—傳授方法貫徹到底,只有這樣才能確保項目最終上線應用的效果,也不會出現項目經理撤離之后的應用衰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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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ERP項目交付時如何做到授人以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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